甲、乙两车相撞,经交管部门裁定,甲车车损 10 万元,货物损失 12 万元,车损 22 万元,医疗费 4 万元,货物损失 14 万元,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 70% 、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的 30% 。甲车和均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甲车在 A 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 16 万元的车辆损失险,限额为赔偿 50 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在 B 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 20 万元的车辆损失险、赔偿限额为 20 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 问题:在不考虑免赔额的条件下、分别计算 A 、 B 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各应承担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