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1966年,摩洛哥政府邀请西方石油公司联系美国的旅馆业集团帮助发展本国的旅游业。1966年12月5日,摩洛哥政府与假日旅馆责任有限公司、西方石油公司的一个子公司签订了基本协议。根据协议,假日旅馆公司将在摩洛哥建立4座旅馆,这些旅馆由假日旅馆公司在当地的子公司所有。摩洛哥一提供建筑资金贷款、场地,给予外汇转移和免交关税及其他征税利益的待遇。协议规定一旦发生争议则提交“中心”仲裁。 建成两座旅馆后,另两座的主体工程也已经完成,但该项目陷入了困境,尤其是在财政方面。假日旅馆集团威胁要从该项目上撤回,而摩洛哥政府则停止了贷款,并拒绝提供外汇及其他一些重要的行政授权,结果导致营建活动的停止。于是假日旅馆公司提起了“中心”仲裁程序。在该案中,美国假日旅馆公司和美国西方石油公司声称代表自己并以其他公司的名义要求仲裁,其他一些公司包括假日旅馆瑞士子公司及其4个摩洛哥子公司和一个西方石油公司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