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业银行 W 分行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提供存款、贷款、货币兑换、基金管理、资金结算、金融商品转让等相关金融服务。 2019 年第三季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 1 )取得含增值税贷款利息收入 6360 万元,支付存款利息 1590 万元;取得含增值税转贷利息收入 530 万元,支付转贷利息 477 万元。 ( 2 )本季度销售一批债券,卖出价 805.6 万元,该批债券买入价 795 万元,除此之外无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上一纳税期金融商品买卖销售额为正差且已纳税 。 已知,金融服务增值税税率为 6% 。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 根据资料,计算下列问题: 1 甲商业银行 W 分行第三季度贷款及转贷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甲商业银行 W 分行第三季度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