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设一个基本生产车间和一个辅助生产车间 ( 维修车间 ) 。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产品,辅助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不通过“制造费用”科目核算。 3 月份车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 基本生产车间领用材料 60000 元,其中,直接用于甲产品生产的 A: 材料 21600 元,直接用于乙产品生产的 B 材料 36000 元,车间一般消耗 2400 元;辅助生产车间领用材料 4600 元,共计 64600 元。 (2) 结算本月应付职工工资,其中,基本生产车间的工人工资 32000 元 ( 按甲、乙产品耗用的生产工时比例分配,甲产品生产工时为 300 小时,乙产品生产工时为 500 小时 ) ,车间管理人员工资 5000 元,辅助生产车间职工工资为 3000 元,共计 40000 元。 (3) 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费。基本生产车间月初在用固定资产原值 200000 元,辅助生产车间月初在用固定资产原值 80000 元:月折旧率为 1% 。 (4) 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发生的其他支出分别为 2400 和 1200 元,均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5) 辅助生产车间 ( 维修车间 ) 提供劳务 2400 小时,其中为基本生产车间提供劳务 2000 小时,为管理部门提供劳务 400 小时。 (6) 基本生产车间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时比例在甲、乙产品之间进行分配。 (7) 甲产品本月全部完工,甲产品月初在产品成本为 19000 元,其中,原材料 费用 8000 元,工资及福利费 2400 元,制造费用为 8600 元;乙产品月初在产 品成本为 29000 元,其中,原材料费用为 12000 元,工资及福利费 7000 元, 制造费用 10000 元;期末在产品成本为 20000 元,其中,原材料费用为 10000 元,工资及福利费 7000 元,制造费用 3000 元。 【要求】 计算甲、乙产品完工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