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 公司和 D 公司为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合并之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1 3 年 1月10日, 大海 公司和 D 公司达成合并协议,约定 大海 公司以库存商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银行存款作合并对价,取得 D 公司 8 0%的股份。 大海 公司付出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 3200万元,购买日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0万元;付出银行存款的金额 3 000万元。2×1 3 年 2月1日, 大海 公司实际取得对 D 公司的控制权。在与 D 公司的合并中, 大海 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共计 8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