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材料回答下列各 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A材料,收回后的A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均为10%;甲、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企业对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进行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2011年11月2日甲企业发出委托加工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620000元。 (2)2011年12月20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1000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12月25日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20000元; (4)12月31日,A材料加工完成,已收回并验收入库。甲企业收回的A材料用于生产合同所需的B产品1000件,B产品合同价格1200元/件。 (5)2011年12月31日,库存A材料的预计市场销售价格为70万元,加工成B产品估计至完工尚需发生加工成本50万元,预计销售B产品所需的税金及费用为5万元,预计销售库存A材料所需的销售税金及费用为2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A材料应支付的消费税是(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