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司于2×13年1月以自有资金1 000万元参股B公司,持有B公司20%的股权。B公司的另一股东为C公司,持有B公司80%的股权。A公司与C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方关系。B公司按照月、季、年编制财务报表。月度及季度的财务报表在该期间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之内提交股东,年度财务报表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第4个月的第5个工作日之前,向股东提交该年度的审计报告。 B公司事会共有5名事,其中A公司委派1名事,其余4名事由C公司委派,C公司委派的事任事长。事会会议由事长召集并主持,事长在事会会议召开前10日,将记载开会日期、地点及会议目的、议题等事项的书面召集通知发送给各事。事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由于A公司股东和管理层对B公司所属行业不具备足够的专业管理知识和经验,A公司自投资之日起委派事对B公司的经营管理主动参与程度较少,出席的事会决议均未做出过与C公司委派事相左的表决,在已收取会议通知的情况下也缺席过若干次事会会议。 A公司对B公司是否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