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纳税人张某自 2015 年起任国内某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 2019 年取得的部分收入如下: ( 1 )每月领取工资 17500 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 2800 元,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时,作为独生子的张某向单位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 3 周岁在上幼儿园的女儿一名;年满 60 周岁的父亲一名;夫妻约定女儿教育全额由张某扣除。 ( 2 ) 5 月份取得财政部发行国债的利息 1200 元,取得 2018 年某省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 560 元,取得某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利息 750 元。 <1> 、计算 1 月份张某取得工资收入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 、计算 5 月份张某取得的各项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