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中,具备法定条件的是( )
A.
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
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生与公司签订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
于2005年5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订了为期一年、到期自动续期一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
原为甲公司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订一年期合同,如果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