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生产的货物适用 16% 增值税税率, 2019 年 5 月该企业的有关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 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 80 ,同时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 5.85 (含增值税价格,与销售货物不能分别核算。) (2) 销售乙产品,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 29.25 。 (3) 将自产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集体福利项目,成本价为 20 ,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 10% 。 (4) 销售 2017 年 10 月购进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 5 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每辆取得销售额 1 。 (5) 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货款金额 60 ,税额 10.2 ,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 6 ,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 0.66 。 (6) 从农产品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一批(不适用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 30 ,税额为 0.9 ,同时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费 5 (不含增值税)。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税额为 0.55 ,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 20% 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 (7) 当月租入商用楼房一层,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为 5.8 ,该楼房的 1/3 用于工会的集体福利项目,其余为企业管理部门使用。 以下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请按下列顺序计算该企业 10 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要求: (1) 计算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2) 计算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3) 计算自产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4) 计算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5) 计算当月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6) 计算该企业 5 月合计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