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化妆品生产企业(为日化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度有关生产、经 营情况如下: (1)销售成套化妆品30万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200万元;零售成套化妆品5万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额1404万元。 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化妆品600万元。本期外购已税化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认证,支付购货金额2500万元、增值税额425万元,已验收入库,期末库存外购化妆品500万元。 每件成套化妆品单位成本90元。 (2)固定资产盘盈收入20万元;接受某单位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货物金额30万元,进项税额5.1万元,专用发票已通过认证;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20万元; (3)产品销售费用700万元、财务费用300万元、管理费用64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6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80万元,广告费用600万元; (4)营业外支出科目反映业务如下:通过中国红十字会为红十字事业捐赠款20万元,通过市教育局向希望小学捐赠132.6万元,因排污不当被环保部门罚款1万元; (5)全年已计入各项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为350万元(1~6月100万元,7~12月250万元),并按实发工资总额和规定的比例提取了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64.75万元,2006年度该企业任职人员和雇员平均人数为200人,其中临时工50人,当地政府确定1~6月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为800元,取得上交工会经费的专用收据,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已全部实际使用; (6)本年度新上技改项目,符合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2月份购置国产设备400万元,上年度实际已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430.24万元; (7)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款项38万元。 (已知企业所得税税率33%,消费税税率30%,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每问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企业2006年度收入总额; (2)计算该企业2006年增值税税额; (3)计算该企业2006年消费税税额; (4)计算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税金及附加; (5)计算所得税前准许扣除的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包括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额); (6)计算工资和三项经费对税所得额的影响额; (7)计算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 (8)计算该企业2006年税所得额; (9)计算该企业2006年实际所得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