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乙公司的母公司。 (1)年初有关资料为:乙公司股本800000元,资本100000元,盈余50000元,未分配利润50000元;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余额700000元,其中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余额为600000元;甲公司拥有乙公司60%的股权;甲公司的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0000元;甲、乙双账款分别为40000元、3000元,其中对金额分别为2000元、1000元;甲、乙双存货分别为50000元、35000元,乙公司的存货中有10%是上年从甲公司购入的。 (2)甲、乙公司按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所得税税率均为33%;甲公司的毛利率为10%,乙公司的毛利率为20%。 (3)本年4月1日甲公司又从其他股东那里购入乙公司10%的股权,投资成本 103165.75元。至此,甲公司对乙公司的股权投资比例达到70%。 (4)本年甲、乙双方利润表的有关资料如下表(假定利润在各月均匀实现)。 (5)甲公司丙公司的20000元货款年末经确认确实无法收回;上年末确认无法收回的30000元丁公司的货款今年12月初又收回。 (6)甲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5%来自公司销售商品,乙公司当年未公司售货。 (7)甲、乙公司营业收入的赊销比例分别为30%、20%,本年末账款余额分别为240000元、100000元,甲公司账款余额中乙公司的货款占年末余额的2%,乙公司没有甲公司的货款。 (8)乙公司当年营业成本的10%是销售自甲公司购入的商品。 (9)甲、乙公司分别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并分别宣告分派现金股利60000元、40000元。 (10)甲、乙公司个别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分别为1200000元、800000元。 要求: (1)编制以甲公司为母公司、以乙公司为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工作底稿中有关的抵消分录; (2)计算本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数”栏“账款”项目的合并数; (3)计算本年度合并利润表“净利润”项目的合并数; (4)计算本年度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期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未分配利润”项目的合并数; (5)计算本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项目的合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