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油炸土豆片、锅巴等小食品的乡镇企业,多年来一直将“香脆”二字作为商标使用于土豆片、锅巴产品的包装上。近几年来其产品销售量稳步增长,销售地区不断扩大。 2019 年 3 月,甲公司遂决定将“香脆”商标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使用的商品仍为油炸土豆片、锅巴等。 根据案例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 1 )“香脆”二字用作油炸土豆片商标是否能够获准注册?为什么? ( 2 )假设商标局驳回甲公司的注册申请,甲公司不服,在什么期间向哪些机构提出复审请求? ( 3 )假设商标复审机构维持商标局驳回申请决定,甲公司仍不服,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可以,什么期限内起诉? ( 4 )假设商标局对“香脆”商标予以核准注册,该商标专用权的效力范围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