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年过半百,膝下没有子女,1990年初把同事之女收为养女,改姓为,办理了收养手续。此后夫妇对疼爱有加,抚育培养她直至中专毕业并参加了工作。但对养父母从未有过真正的感情,对两老的生活起居漠不关心,1998年冬天养父病重住院期间,她也未尽养女责任,除了探望过一次以外,病人单位派人护理照料。1999年春去世后,对年老无依的养母不但未尽赡养义务,反而多次辱骂甚至企图将老人赶出住房。养母孤苦无依,打算变卖与丈夫共有的四间私房,然后投靠亲戚,坚决反对并多方阻挠。养母无奈之中,便向人民法院起诉,她要求:(1)解除与的关系,并要补偿收养十年来的抚育费用;(2)确认无权继承养父的遗产,房屋变卖后全部收入归她个人所有,以安度晚年。表示:(1)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2)这四间私房中的一半她所有,养母无权单方面出卖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试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述理由:养母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抚育费用,依法可否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