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B.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C.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E.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