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保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l7%。商品销售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额。按每笔销售分别结转销售成本。正保公司销售商品、零配件及提供劳务均 为主营业务。 正保公司2008年9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如下: (1) 以交款提货销售方式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4万元,实际成本为3.4万元 ,提货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交A公司,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2) 与B公司签订协议,委托其代销商品一批。根据代销协议,B公司按代销商品协议价的5%收取手续 费,并直接从代销款中扣除。该批商品的协议价为5万元,实际成本为3.6万元,商品已运往B公司。本月末收到B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列明已售出该批商品的50%;同时收到已售出代销商品的代销款(已扣除手续费)。 (3) 与C公司签订一项设备安装合同。该设备安装期为两个月,合同总价款为3万元,分两次收取。本 月末收到第一笔价款1万元,并存入银行。按合同约定,安装工程完成日收取剩余的款项。至本月末,已实际发生安装成本l.2万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工资)。 (4) 向D公司销售一件特定商品。合同规定,该件商品须单独设计制造,总价款35万元,自合同签订 日起两个月内交货。D公司预付全部价款。至本月末,该件商品尚未完工,已发生生产成本15万元(其中 ,生产人员工资5万元,原材料10万元)。 (5) 向E公司销售一批零配件。该批零配件的销售价格为100万元,实际成本为8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 票及提货单已交给E公司。E公司已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该商业汇票期限为三个月,到期日为l2月10日 。E公司因受场地限制,推迟到下月23日提货。 (6) 与H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服务协议。本月末,该维修服务完成并经H公司验收合格,增值税发票 上标明的金额为42.74,增值税为7.26。货款已经收到,为完成该项维修服务,发生相关费用l0.4万元( 假定均为维修人员工资)。 (7) M 公司退回l999年l2月28日购买的商品一批。该批商品的销售价格为6万元,实际成本为4.7万元 。该批商品的销售收入已在售出时确认,但款项尚未收取。经查明,退货理由符合原合同约定。本月末 已办妥退货手续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8) 计算本月所得税。假定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本期无任何纳税调整事项。 要求: (1) 编制正保公司上述(1)至(8)项经济业务相关的会计分录(“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及专栏名称)。 (2) 编制正保公司9月份的利润表。 ( 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保留两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