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 2014年6月15日,个体运输户自己载重量5t的货车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期间为1年。当年7月20日,运货时在高速公路被一辆强行超车的大货车撞击,车损,受伤且货物损坏。大货车驾驶人开车逃逸。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此起交通事故由大货车驾驶人负全责。事后向保险公司报案并请求赔偿。经鉴定,车损15万元,保险公司按照损失金额的80%赔付12万元,同时保险公司还赔付第三者责任保险金2400救费1500元,扣除损余(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后,尚存的具有经济价值的部分或可以使用的受损财产)200元,实际赔付12.37万元。后来肇事司机被警方抓获,交通管理部门通知。肇事驾驶人会面达成协议,规定对需支付货物损失7000救费1500元。保险公司得知后,要求退回重赔保险金,拒绝,双方引起争议。 该案件该怎么处理,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