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华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2018年末测试一项生产设备发生减值,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为60万元,该固定资产原价为100万元,至2018年末折旧20万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折旧,无残值。减值准备后,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不变。2019年6月,对该设备进行改扩建,领用原材料成本为10万元,人工5万元,其他必要支出为2.5万元,工程9月完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改扩建后,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2万元,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折旧。浙江宏华股份有限公司该设备2019年折旧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