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实现利润总额为600万元,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2012年发生的与所得税核算有关的事项如下: (1)因违法经营被罚款10万元; (2)向关联企业捐赠现金8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企业向关联方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3)甲公司期初“预计负债——应付产品质量担保费”余额为0万元,当年提取了产品质量担保费15万元,当年支付了8万元的产品质量担保费,税法规定,与产品质量担保有关的支出可以在发生时税前扣除; (4)期末对持有的存货计提了5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 (5)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问题。 甲公司2012年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金额为()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