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 某土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 100 天的要求。在上述施工进度计划中 , 由于工作 E 和工作 G 共用一台塔吊 ( 塔吊在开工第25 天后进场投入使用 ) ,必须顺序施工,使用的先后顺序不受限制 ( 其他工作不使用塔吊 )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变更设计图纸,使工作 B 停工 10 天 ( 其他工作持续时间不变 ) ,监理工程师及时向承包方发出通知,要求承包方调整进度计划,以保证该工程按合同工期完工。承包方提出的调整方案及附加要求 ( 以下各项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 ) 如下。 ( 一 ) 调整方案:将工作 J 的持续时间压缩 5 天。 ( 二 ) 费用补偿要求: 1 .工作 J 压缩 5 天,增加赶工费 25000 元; 2 .塔吊闲置 15 天补偿: 600 元/天 ( 塔吊租赁费 ) × 15 天= 9000元; 3 .由于工作 B 停工 10 天造成其他有关机械闲置、人员窝工等综合损失45000 元。 问题 1 . 如果在中先安排工作 E , 后安排工作 G 施工 , 塔吊应安排在第几天 ( 上班时刻 )进场投入使用较为合理 ? 为什么 ? 2 .工作 B 停工 10 天后,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 ? 该计划如何调整更为合理 ? 3 .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 ? 为什么 ? 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