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 某工程,建设单位通过招标选择了监理単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审查处理工程变更,并对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处理工程索赔。 事件2: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上,项目监理机构将项目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会后,结合工程开工条件和建设单位的准备情况,对项目监理规划修改后直接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施工人员正在处理地下障碍物。经认定,该障碍物属于地下文物,项目监理机构及时采取措施并接有关程序进行了处理。 【问题】 1. 指出事件1中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2. 事件2中,项目监理机构的做法是否正确? 3. 写出项日监理机构处理事件3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