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家音响生产企业,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公司采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所得税率为33%。股权投资差额的分摊期为10年。2002—2006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2002年10月1日,公司赊销商品给联华公司,商品的售价为600万元,成本为400万元。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割货款,由于联华公司的巨额亏损使得该笔货款的偿付无法按期兑现。公司对此应收账款提取了2万元的坏账准备。 经双方协议,采用如下债务重组方案: (1) 首先豁免10万元的债务; (2) 其后,联华公司以一批原材料抵债,该原材料的账面成本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7%.该原材料于2002年12月5日运抵公司。 (3) 另外,联华公司以持有的长丰公司100万股股票去抵,每股面值为1元,市价为5元。公司另行支付印花税及相关手续费5万元。股权转让手续于2003年12月25日完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该长期股权投资。 (4) 剩余债务延期两年,于2004年末结清。如果2003年、2004年联华公司的盈余达到200万元,则每年需追加偿付30万元。 (5) 公司与联华公司于2003年1月1日办妥了债务解除手续。 2003年联华公司实现盈余210万元,2004年联华公司实现盈余120万元。 2.长丰公司2003年初所有者权益总量为5000万元,其中:股本1000万元,资本公积3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未分配利润700万元。2003年长丰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4月1日长丰公司宣告分红,每股红利为0.1元,于4月15日实际发放; (2) 6月1日接受现金捐赠200万元; (3) 当年长丰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3.2003年4月1日公司自益达公司购入长丰公司2002年1月1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债券面值为800万元,票面利率为6%,期限为五年,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长丰公司共发行了1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初发行价为950万元。该债券在两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每100元面值的债券可转股25股,每股面值为1元,不足折股的部分以现金支付,公司支付买价806万元,另支付相关税费12万元(已达到了重要性标准)。2004年初公司如期将债券转为普通股(假定未发生相关税费)。假定只有公司完成了转股。 4.2004年5月1日长丰公司宣告分红,每股红利为0.2元,于5月15日实际发放; 5.当年长丰公司实现净利润300万元; 6.2005年末长丰公司发生亏损600万元。 7.2005年末公司对长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贬值,预计可收回价值为1100万元。 8.2006年长丰公司实现盈余100万元。 9.2006年末公司对长丰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有所恢复,预计可收回价值为1510万元。 10.2007年初公司将所持长丰公司的股份全部抛售,售价为1600万元,假定不存在相关税费。 根据上述资料,完成公司如下会计处理: 1.作出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2.作出2003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 3.作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会计处理; 4.作出2004年成本法转权益法的会计处理; 5.作出2004年-2007年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