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合伙人考核的主要指标依次为业务收入指标的完成情况、参与事务所管理的程度、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及业务质量评价结果。 (2)事务所所有员工须每年签署其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书面确认函。对参与业务的事务所外部专家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由项目组自行决定是否获取有关独立性的书面确认函。 (3)在执行业务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由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共同决定是否需要调整工作程序以及如何调整.由项目合伙人执行调整后的业务计划。 (4)事务所质量控制部门每三年进行一次业务检查,每次检查选取每位合伙人已完成的一个项目。 (5)所有项目组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将上一年度的业务约定书交给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集中保存。 (6)事务所应当自业务报告日起,对鉴证业务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2年。 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制度的内容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