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1 7 年末甲企业在对外购专利权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时,发现市场上已存在类似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从而对甲企业产品的销售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该专利权的原入账价值为 8 000 ,已累计摊销 1 500 (包括 20 1 7 年摊销额),该无形资产按直线法进行摊销。该专利权的摊余价值为 6 500 ,剩余摊销年限为 5 年。按 20 1 7 年末的技术市场的行情,如果甲企业将该专利权予以出售,则在扣除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相关税费后,可以获得 6 000 。但是,如果甲企业打算继续利用该专利权进行产品生产,则在未来 5 年内预计可以获得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4 500 (假定使用年限结束时处置收益为零)。 20 1 8 年 3 月甲企业将该专利权出售,价款 5 600 已收存银行, 支付增值税 为 336 。 要求 : 计算 20 1 7 年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 20 1 8 年出售专利权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