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是节能灯的发明者,但是在近期的产品开发中并无建树,而中国的产品却因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成本下降,样式繁多,深受消费者喜爱。而且,节能灯是绿色产品,在欧洲市场大受欢迎,于是大量中国产品就出口到欧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国的产品越来越有竞争力,许多品种都是独一无二的,销路非常好。这使飞利浦公司渐感市场竞争不力,于是给中国厂商设下了圈套。其办法是,飞利浦伙同另一家德国厂商西凡尼亚向中国节能灯厂商收购产品。但从1999年开始,这种收购发生了变化,其数量大,但质量要求极低,价格也很低。于是,便挑起了中国厂商的激烈竞争。许多中国厂商为获得飞利浦公司及西凡尼亚的订单,竞相以微利报价,从而导致中国节能灯的市场价格严重下滑。同时飞利浦公司收购的节能灯明明是中国制造的,但在灯体和包装上却印上飞利浦商标,只有一行极小的字表明是中国制造,然后飞利浦利用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作为出口商,协助将其节能灯销往欧盟。 飞利浦此举有两个目的: 第一,用质量更低、价格也更低的中国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排挤其他中国产品,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 第二,由于其产品是通过中国进出口公司作代理,欧盟有关机构就可以轻易获得中国节能灯低价倾销欧盟的海关证据。 当大量中国厂商为了同飞利浦竞争,被迫压低价格,大打价格战的时候,飞利浦早已伙同其它厂商,从容收集着中国节能灯倾销的证据。2000年4月4日,飞利浦与其它两家公司向欧盟委员会提出诉讼,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2000年5月,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接受这三家欧盟节能灯厂商的诉讼请求。此时,中国企业才意识到,中国人被飞利浦公司“耍”了。2000年4月下旬开始,他们积极进行反倾销应诉准备。但专家认为,此案中国企业的前景并不乐观。因为按照欧盟反倾销税的期限为5年。届时如果裁决中国企业倾销成立,则欧盟对中国节能灯征收的高额反倾销税将持续到2006年,中国节能灯企业将被基本上赶出欧盟市场。 本案例对我国企业开展国际商务活动有什么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