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公司以CFR London条件出口散装货物共2500公吨,甲公司同时也以相同条件向丙出口同种货物2000公吨。货物出运时,甲公司将乙、丙两公司的货物装运在同一艘货运船上,并与船公司联系好,在货物运抵伦敦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甲公司在货物装船后及时、丙两公司发出了装运通知。该货运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到海啸,使该批货物当中的2000公吨货物全部灭失。事件发生后,甲公司致电丙公司,告知其所进口的2000公吨货物,已在运输途中全部灭失,且风险在CFR条件下由丙公司承担。 问:在上述情况下,甲公司对灭失的2000公吨货物是否该负补交货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