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宇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动工兴建一栋写字楼,用于对外经营租赁。工程采用出包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工程于2012年1月1日完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当日开始对外经营租赁。 (1)大宇公司建造工程资产支出如下: 12011年1月1日,支出1 500万元; 22011年7月1日,支出3 000万元。 (2)大宇公司为建造该写字楼于2011年1月1日借入专门借款2 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8%,按年支付利息。除此之外,无其他专门借款。写字楼的建造还占用两笔一般借款: 1从某银行取得长期借款2 500万元,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 2按面值发行公司债券2 000万元,发行日为2011年1月1日,期限为5年,年利率为10%,按年支付利息。 闲置专门借款资金用于固定收益债券短期投资,假定月收益率为0.5%,收益全部存入银行。假定全年按360天计算。 大宇公司对该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项房地产2012年12月31日取得租金收入为300万元,已存入银行。2012年12月31日,该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2013年1月1日,大宇公司将该建筑物以5 100万元的价格出售,款项已收妥存入银行。假定与投资性房地产的有关业务均不考虑相关税费。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计算2011年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2> 、编制2011年与利息资本化金额有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