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原由投资者A和投资者B共同出资成立,每人出资200 000元,各占50%的份额。经营两年后,投资者A和投资者B决定增加公司资本,此时有一新的投资者C要求加入该公司。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甲公司实施增资,将实收资本增加到900 000元。协商,一致同意,完成下述投入后,三方投资者均拥有该公司300 000元实收资本,各公司1/3的份额。各投资者的出资情况如下: (1)投资者C以银行存款投入甲公司390 000元。 (2)投资者A将一批原材料投入公司作为增资,该批材料账面价值95 000元,合同约定价值105 000元,税务部门认定应交增值税税额为17 850元。投资者A已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资者B将一项专利权投入公司作为增资,投资合同中约定该专利权价值为125 000元。 要求:假定以上合同约定的价值都是公允的。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 、根据上述资料,下列关于甲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