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 17%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 ,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假定甲公司期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余额;原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法核算;商品销售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 2016 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 1 )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 500 ,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客户 10% 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款项尚未收回。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 350 。 ( 2 )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 12 ,市场售价为 20 。 ( 3 )公司转让一项软件的使用权,一次性收取使用费 10 存入银行,且不再提供后续服务 , 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 4 )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 20 ,款项收到并存入银行。 ( 5 )确认本月设备安装劳务收入。该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总收入为 100 ,预计合同总成本为 70 ,合同价款在前期签订合同时已收取。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截至到本月末,该劳务的累计完工进度为 60% ,前期已累计确认劳务收入 50 、劳务成本 35 。 ( 6 )以银行存款支付管理费用 5 ,财务费用 2 ,交纳本年税收罚款 10 。 ( 7 )接受外商捐赠 100 ,款项已经存入银行。 ( 8 )本期发出材料共计 46 ,其中生产产品耗用 28 ,车间一般耗用 2 ,行政管理部门耗用 4 ,出售 12 。 ( 9 )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公允价值为 120 ,原账面价值为 100 。 ( 10 )计算本期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和教育费附加( 3% )。 ( 11 )年末,存货跌价准备 10 。(首次存货跌价准备) 要求: ( 1 )逐笔编制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 ( 2 )计算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会计分录。 ( 3 )计算甲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