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18年12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4日,公司购入一批甲材料6 000千克,单价10元,价款共计60 000元,增值税9 600元,价税款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2)4日,公司购入甲材料共发生运输费400元,途中保险费150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 (3)6日,公司购入的甲材料已验收入库,按其实际采购成本入账。 (4)10日,公司购入下列材料,货税款暂欠。 乙材料 1 000千克 单价5元 计5 000元 增值税 800元 丙材料 2 000千克 单价10元 计20 000元 增值税3 200元 25 000 元 4 000元 (5)10日,公司购入乙、丙两种材料共发生采购费用600元,已由银行存款支付(采购费用按外购材料的重量标准进行分摊)。 (6)15日,上述乙、丙两种材料已验收入库,按其实际采购成本入账。 (7)20日,向红星公司购入丁材料1 000千克,单价14元,共计14 000元。发生采购费用300元,增值税2240元,货税款及采购费用已用银行存款支付了10 000元,其余款项尚未支付,且材料已验收入库。 (8)26日,以银行存款偿还宏达公司货税款29 000元。 (9)30日,以银行存款偿还红星公司余款6 540元。 [ 要求]根据以上业务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