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 2014 年发生以下事项: (1) 10 月 20 日,为了方便公司支取现 金,在已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的情况下,公司财务经理通过私人关系,经中国工商银行乙分行领导同意,在其下属的分理处又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10 月 25 日甲公司为结算方便又分别在 农行、建行开立了一般存款账户并决定今后公司职工工资、奖金统一从在农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中支取。 (2) 11 月 1 日,甲公司公司出售一 批原材料,收到丙公司开具的支票,财务人员发现支票票面中文大写金额与阿拉伯数码金额不一致,经查大写金额正确,阿拉伯数码金额有误。甲公司经办人员与丙公司联系后,由丙公司财务人员将阿拉伯数码金额改正,加盖了财务人员的印章,甲公司财务人员再次核对 后收下该支票。 (3) 11 月 25 日,甲公司财务部签发了一 张票面金额为 12000 元的转账支票,用于支付丁公司的运费,丁公司依法提示付款时被告知甲公司账户余额仅为 8000 元。 (4) 12 月 5 日,甲公司拟增资,在工商银行开立了临时存款账户,出资人 A 、 B 、 C 分别存人 30 万元、 40 万元、 20 万元。 在验资期间,为了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费用,甲公司拟从该临时账户中支取 5 万元,开户行予以拒绝。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