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带领一个赴长白山的旅游团,在旅游团天池的前一天,该团游客问导游天池是否要多添加衣服,根据经验说不用添加衣服,但是第二天登上天池时,突然下起了鹅毛大雪,气温骤然下降,由于团里有些客人听信导游的话,没有带御寒之物,致使不少人耳、鼻及手脚严重冻伤。其中6人经医院诊断为重度冻伤。为此,该团游客投诉导游,要求承担医治冻伤等费用,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所在旅行社接到投诉后,认为此次冻伤事故完全由于的工作失误所致,个人负责,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则认为冻伤事故是由于天气突然变化所致,自己无法预见,属于不可抗力,因此不承担法律责任。导游对冻伤事故是否有责任?游客冻伤事故是导游工作失误所致,与旅行社无关的说法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