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行使付款请求权的当事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最后的背书人,是第一顺序权利
B.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之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C.
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所享有的票据权利可以优于其前手
D.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不享有票据权利
E.
票据丧失后,可以采取挂失止付、催告、普通诉讼进行补救
F.
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转账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G.
挂失止付只是一种暂时的预防措施,最终还要通过申请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来补救票据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