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权益总额为385 000元,其中,股本总额为100 000股,每股面值为1元;资本公积为180 000元;盈余公积为90 000元;未分配利润为15 000元。2017年度,甲公司实现净利润40 000元。2018年3月25日,甲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决定按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并分派现金股利30 000元。 2018年8月5日,甲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以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2018年8月16日,甲公司办妥了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有关手续。 甲公司 2018年度发生净亏损75 000元。假定不考虑可抵扣亏损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要求: ( 1)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甲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及年终结转的会计分录。 ( 2)根据以上资料,编制甲公司2018年转增股本及年终结转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