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20×4年至20×5年与固定资产有业务资料如下: (1)20×4年12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3000万元,增值税额为510万元;发生保险费和运输费40万元,外聘专业人员服务费30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20×4年12月1日,甲公司开始以自营方式安装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该产品的成本为200万元,市场价格为25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6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领用的该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 (3)20×4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150万元,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4)20×6年12月31日,因替代产品的出现,该生产线出现减值迹象。20×6年末该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1350万元,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1500万元。 减值后的使用年限与折旧方法、净残值保持不变。 (5)20×8年6月30日,甲公司将该生产线出售给乙公司,售价为1200万元,在处置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6万元。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答案金额以万元表示,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计算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并根据资料(1)、(2)编制相关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