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某市房地产企业, 2018 年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 1 )其为开发项目支付土地价款 12000 万元,缴纳契税 480 万元。 ( 2 )开发成本为 7000 万元,其中:非银行机构借款利息支出 640 万元。 ( 3 )销售面积售面积的 90% ,根据销售合同确认不含税销售收入 36000 万元 ( 不包括用于安置回迁户售面积 10% 的房屋 ) 。 ( 4 )甲企业已经按照预征率的 3% 缴纳土地增值税 1080 万元。甲企业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政府确定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 10% ;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甲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应补缴的土地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