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概况 企业名称:芦花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一般纳税人) 企业地址及电话:沈阳市华山路88号 62746666 企业所属行业:工业企业 开户银行及账号:工商银行华山路分理处 1655345 纳税人识别号:110100000010001 (二)本月发生的主要经济业务 2010年5月份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销售瓶装粮食白酒35吨,含税单价每吨2223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销售散装粮食白酒3吨,含税单价每吨4680元,同时收取包装物押金2340元,款项存入银行。 2.用自产粮食白酒10吨,等价换取酿酒所用原材料222300元,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五一”期间,馈赠给关系单位瓶装粮食白酒3吨,作为福利发给本厂职工7吨。 4.从外单位购入薯类白酒4吨,含税价702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用于勾兑瓶装粮食白酒;销售以外购薯类白酒和自产糠麸白酒勾兑的散装酒6吨,含税单价每吨2457元,货款存入银行。 5.委托另一酒厂为其加工酒精5吨,由委托方提供粮食,发出材料成本51000元;支付加工费6000元,增值税102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收回酒精全部用于生产套装礼品白酒20吨,含税单价每吨35100元,当月全部销售。 (三)要求 1.编制有关会计分录并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芦花酿酒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登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明细账、“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及“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4.填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见表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