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操作(3-2) (一)目的:练习应收票据的核算。 (二)资料: 资料一: 甲企业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销售一批商品给乙企业,销售收入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600元,商品已经发出,乙企业交来一张期限为6个月的无息商业承兑汇票。 2. 上述汇票到期收回。 3. 销售一批商品给丙企业,销售收入为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8500元,商品已发出,丙企业交来一张期限为4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4. 票据到期,由于承兑人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银行将票据退回丙企业。 资料二: 丁企业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2015 年10月1日,销售一批产品给A企业,货已发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销售价款为200 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4000元,以银行存款垫付运杂费用1000元,当收到A企业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一张,期限为6个月,票面利率为6%,假定丁企业2015年末计算应收票据利息。 资料三: 2015 年4月1日,甲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同,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标明:销售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6.8万元,司签发并承兑了一张商业汇票,票面值为46.8 万元,期限为6个月。2015年6月1日,甲公司因急需流动资金,经与银行协商,将此票据貼现给银行,银行支付42万元的贴现款。 (三)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编制甲企业有关业务的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