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8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从通达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同时向通达公司开具一张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贷款结算。 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时,将付款人填写为“荣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出票日期填写为“贰零零陆年壹月拾捌日”,收款人未填写。后经财务部小刘核对,发现付款人名称填写有误,小刘遂将“荣华”改为“”,通达公司。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未填写收款人名称是否影响该票据效力?简要说明理由。 (2)指出公司在汇票出票日期填写中的错误,并写出正确的填写格式。 (3)指出公司在更改付款人名称行为中的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