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 (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与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随后,、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 (2)4月,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一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并且两张发票都已通过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均予以报销。 (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任命出纳及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对两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处理。 (3)原出纳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