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甲公司(中方)和乙公司(外方)共同出资组建。公司章程规定:W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万人民币,于2004年9月30日前一次缴足。甲公司出资20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500万元,实物资产(厂房和设备)1500万元;乙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中,货币资金1200万元人民币(以美元140万元出资),专利技术300万元。 甲公司于2004年9月8日,缴存货币资金400万元,9月15日出资的厂房、设备账面价值为1500万元,经评估确认的价值为1300万元,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乙公司于9月27日汇入开户行140万美元(当日汇率为8.30),华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于2004年10月3日完成了对W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勤审验,并按约定2004年10月9日前提交验资报告。 要求:请代注册会计师填列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表,并编制验资报告。 附件一 本期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 年 月 日止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币种: 货币单位: 股东名称 本期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本期实际出资情况 货币 实物 无形资产 其他 合计(注册资本币种) 其中:实缴注册资本 金额 占本期认缴注册资本比例 原币金额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 原币金额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 原币金额 按注册资本币种折算的金额 合计 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