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正在生产的产品被列入目录的,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视为无证生产
B.
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出生产许可受理决定之日起,企业试生产申请取证产品的,不属于无证生产
C.
企业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
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已被依法吊销,但仍继续生产被列入目录的产品的,暂不按无证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