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公司于2010年12月1日与C租赁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1)租赁标的物:M设备。 (2)租赁期开始日:2010年12月3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3)租金支付方式:2011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1500万元和2012年12月31日支付租金1500万元。 (4)2010年12月31日M设备的公允价值为2750.09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 (5)租赁内含利率为6%。 (6)M设备于2010年12月31日运抵长城公司,发生运杂费和安装费用共计10万元,12月3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长城公司对其固定资产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与租赁有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7)租赁期届满后,长城公司将租赁设备归还给C租赁公司。 要求:(1)判断该租赁的类型,并说明理由。 (2)编制长城公司(承租人)与该项租赁相关的会计分录。(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