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工厂2001年12月份发生的有关固定资产的业务如下: (1) 购买设备一台,价款为40万元,增值税率为17%,以银行存款支付,直接进行安装。 (2) 购买材料5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直接用于安装工程。 (3) 应付安装工程人员工资5万元。 (4) 安装工程完工,交付使用。 (5)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设备一台,按租赁协议规定,该设备的价款(含税价)为20万元,运输费1万元,途中保险费0.4万元,发生安装调试费2.5万元,租赁公司安装调试完成并交付使用。 (6) 接受其他单位投资转入设备一台,投出单位的账面25万元,已提折旧5万元,双方协议约定价值为22万元。 (7) 由于责任事故报废设备一台,8万元,已提折旧2万元,在清理中,支付清理费0.4万元,收到过失人赔款和残料变价收入款共计1万元。 (8) 在财产清查中发现未入账的设备一台,其重置完全价值为2万元,估计折旧数为0.6万元,经批准,该盘盈设备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 (9) 用一台设备对外投资,该设备的账面值原价为6万元,累计折旧1.8万元,双方确认的价值为4.5万。 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有关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