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除序言外,共八章七十一条,分为总则、预防措施、定罪与执法、国际合作、资产的追回、技术援助、实施机制、最后条款等
B.
总则规定了立法宗旨、术语解释、适用范围以及保护主权等方面的内容,强调在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加强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但同时应当恪守各国主权平等和领土完整原则以及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
C.
预防措施,此部分主要涉及预防性反腐败的政策和做法,具体包括预防性反腐败机构的建立,公共部门的各项用人制度和公职人员的行为守则,公共采购、公共财政管理和公共报告以及与审判和检察机关有关的措施等,同时还强调了私营部门和社会在预防腐败中的参与
D.
定罪和执法,此部分为公约的主要组成部分,从实体法的角度列举了有关腐败的罪名,对犯罪的主观要件、犯罪形态和腐败的后果作出了规定;从程序法角度规定了对腐败行为的管辖、起诉、审判、制裁以及其间各部门之间的合作
E.
国际合作,具体规定了国际合作的总体原则,引渡的条件,被判刑人的移管,刑事诉讼的移交,执法合作,联合侦查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