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在广州中山三院给病人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后突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经检测和反复验证,明证“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中含有30%的二甘醇,而正常药品不应含有该成分。是二甘醇在体内被氧化成草酸而导致病人肾功能急性衰竭。调查后发现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所需要的落剂为丙二醇,在辅料采购环节, 供应商将工业原料二甘醇冒充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药” 。相关质量检验人员违反操作规程, 修改数据签发合格证,制造出含二甘醇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投人市场,最终酸成13人死亡、部分人肾毒性的惨剧。 是什么原因导致该件事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