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09年开始研发某专利权,研究费用支付了350万元,开发费用支付了500万元(假定此开发费用均符合资本化条件)。该专利权于当年7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册费用和律师费用共支付了65万元。会计上采用5年期直线法摊销。预计5年后该专利可售得25万元。2011年末该专利权因新技术的出现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为250万元。预计到期时的处置净额降为10万元。2012年末因新技术不成熟被市场淘汰,甲公司的专利权价值有所恢复,经估计,专利权的可收回价值为620万元,处置净额仍为1 0万元。则2013年末此专利权的 “累计摊销”金额为(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