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7%,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2008年全年累计实现利润1 000,2007年及以前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按照税法法规规定,所得税税率从2008年1月1日改为25%(在2007年末可预期)。2008年发生以下业务:(1)2007年12月购人管理用固定资产,原价为151,预计净残值为1,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为5年,会计上按年数总和法折旧,税法按直线法折旧,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会计与税法相一致。 (2)2008年企业当期发生研究开发支出共计100,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为30,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为50。假定税法规定企业的研究开发支出可按150%加计扣除,研究开发支出均为人工费用。该企业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当期期末达到预定用途。企业根据各方面情况判断,无法合理预计其为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期限,将其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2008年12月31日对该项无形资产进行的减值测试表明其未发生减值。 (3)3月1日,购入A股票10万股,支付价款100,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年末北方公司持有的A股票的市价为180。 (4)4月1日,购入B股票10万股,支付价款300,划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年末北方公司持有的B股票的市价为360。 (5)2008年因销售产品承诺提供3年的保修服务,年末预计负债账面金额为70(均为本年),当年度未发生任何保修支出。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费用在实际支付时抵扣。 (6)9月1日取得一项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取得时入账金额为1 000,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年末公允价值为1 200。假设税法按50年采用平均年限法折旧。 (7)2008年末存货账面余额100,存货可变现净值94。 (8)北方公司2006年发生的亏损尚有40弥补,可以由2008年度税前弥补。假设2006年已估计很可能获得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亏损,已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9)企业2008年除上述业务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外,确认应支付的职工薪酬共计5 000,尚未支付。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标准可以扣除的部分为4 500;超标业务招待费10,国债利息收人90,违法经营罚款20。 要求: (1)编制上述业务(1)~(7)2008年的有关会计分录 (2)计算2008年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并编制所得税核算的会计分录。(答案金额单位用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