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 日成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3 月 10 日设置了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部分账户,对相关业务进行核算; 3 月 25 日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 4 月 8 日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由于公司成立时间较短,尚未发生任何收入性质的业务,故公司会计一直未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直至 5 月 25 日公司收到税务机关发来的一份税务处理通知书,主要内容是 “ 你公司自成立以来已有 2 个月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将处罚款 1 000 元 ” 。 分析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