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为生产企业, B为运输企业, C为商业零售企业。A和C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A与B和C分别发生以下业务: ( 1)A销售给C一批货物,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结算,货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300万元,税金为51万元,尚未付款。该货物由B负责运输,运输费为0.5万元,按合同规定,该款项应由C支付,但由A代垫,并开具了台头为C的货票,A已将货票交给C。 ( 2)A当月购进一批生产用原材料,由B负责运输,已支付货款和运费,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100万元,税金为17万元,货已到并入库;支付B的运输费为1万元,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 3)A从C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000元,税金为850元。国庆节前将购置4000元的货物发给职工使用。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 17%,以上取得的发票均已经税务机关人证合法、有效。 请根据上述材料计算 A企业当期的增值税(要求列出计算过程